环保部下发意见要求 面向社会强化环保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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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凝聚全社会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强大力量,环境保护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面向社会环保宣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面引导,团结鼓劲;注重实效,促进参与”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当前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工作。

《意见》提出,当前,各级环保部门在加强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工作时,应着重关注广泛深入地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形势与举措;加强人民群众广为关注的环境热点焦点问题的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大环保知识普及力度和加强基础性理论研究。

《意见》提出了各级环保部门加强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工作的有效途径。例如组织协调各级宣传、文明办、教育,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支持并广泛参与环保宣传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推动环保宣传工作的合力;发挥传统宣传资源优势,深刻认识和把握网络舆论生态的规律性,把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运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充分运用手机短信、社交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手段,及时刊发宣传报道,努力扩大环保宣传的覆盖面等。

《意见》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从关系环保工作全局的高度认识和把握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工作,把环保宣传与其他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检查落实。要关心环保宣传队伍建设,及时解决环保宣传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着力推进环保宣传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大力提升基层环保宣传工作能力,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交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

此外,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可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立法实践,为国家层面立法积累经验。还可以结合社会接受度、公众满意度,在对工作细化量化的基础上,确定考核内容、标准和方法,尝试建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推进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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